退休教师斑马线怒砸违规车是正当防卫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民遭受刑事犯罪的侵害时,公民可以对刑事犯罪行为进行抵抗,而在抵抗的时候,在一定的限度内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那么退休教师斑马线怒砸违规车是正当防卫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退休教师斑马线怒砸违规车是不是正当防卫
退休教师阎在兰州路小区北门前的斑马线上,用砖块砸中闯红灯的车约30辆。此事报导后,引起人们关于驾驶员的道德、交通警察的责任和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等问题的热议。据说现在事发地点小区北门前基本上没有闯红灯的车了。 对于阎砸车的行为,网民显然是赞成的居多。但赞成的人绝大多数只是把阎的行为看作一种不得已的权宜之计,肯定的只是其动机和效果,并不认为这一行为本身是合法的,甚至有人明确提出阎**的行为构成破坏公私财物罪。
依小编看,在没有警察在场、没有电子眼记录司机违规的情况下,阎**砖砸正在闯红灯的汽车车身,是标准的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认定
认识正当防卫的条件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为根据,脱离刑法的具体规定,正当防卫的条件便无从谈起。当然,刑法的规定是简练概括的,并不能确切地指明正当防卫成立的全部条件,这要求我们以刑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在刑法理论上加以补充和完善。
我们须从刑法的规定和刑法的规定和刑法的基本理论两方面着手分析归纳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任何一个正当防卫行为都可以用许多事实特征来表示,但并不是每个特征都是正当防卫合法条件的因素,只有那些对说明行为性质有决定意义的,对成立正当防卫所必需的事实特征才是正当防合法条件的因素。
正当防卫的合法条件是系列因素的统一,并不是一,二个因素的综合只有这些因素的总和才能说明某种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在正当防卫制度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几乎正当防卫的所有问题都与正当防卫的合法条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有正确认识正当防卫的合法条件,才能全面理解正当防卫制度。
三、什么是绝对正当防卫
绝对正当防卫是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的正当防卫相对而言的,成谓绝对正当防卫,是指为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免遭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暴力侵害,而采取造成不法者人身损害的防卫反击。构成绝对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特殊要件。
1、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暴力侵害。也就是说,实施绝对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基于制止暴力犯罪,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权免受不法侵害,而绝对不是出于侵害他人的非正义目的,也不是出于惩罚犯罪的目的。这是构成绝对正当防卫必不可少的主观要件,也是对防卫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所在,缺少了这一主观要件,绝对正当防卫就不能成立。
2、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具有非法侵害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这是实施绝对正当防卫的前提和基础。这里所说的非法暴力侵害行为即包括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违法行为。没有非法暴力侵害的行为,也就不存在绝对正当防卫,如果对没有非法暴力侵害行为的人实施所谓的防卫,则属违法或犯罪。所谓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生命权、身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只有当公民的生命、健康和人身自由遭到非法暴力侵害时,才能实施绝对正当防卫。
3、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这是实施绝对正当防卫的重要条件。这里所说的正在进行,其含义有二,一是指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务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二是这种暴力侵害行为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已经结束的,或尚未发生的。对于已经结束的,或尚未发生的暴力侵害,都不能实施绝对正当防卫。
4、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实施绝对正当防卫极为重要的条件,也是区分绝对正当防卫和一般正当防卫首要的标志。那么,何为特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笔者认为《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可以理解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主要指放火、投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健康的犯罪。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上述特定的暴力犯罪,除此之外,都不能实施绝对正当防卫。
5、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暴力犯罪者本人。实施绝对正当防卫的目的,就是要排除或制止暴力侵害,从而达到确保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免遭非法侵害的目的。不法暴力侵害行为,来自侵害者,因此,只能对非法实施暴力者实施防卫损害,而不能损害无关的第三者。这里所说的不法暴力侵害者不是仅指实施不法侵害的一个人,而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数人。在中,犯罪者就是二人以上,尽管在暴力犯罪中,有些共同犯罪人实施了暴力犯罪,有些共同犯罪人则没有实施暴力行为,但这只是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却都是实施暴力犯罪者。对共同暴力犯罪中的任何一个成员都可以实施绝对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