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屋造成的利息损失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违法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据此,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有及时支付赔偿金的法定义务。政府在强制拆除行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后,理应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依据公平原则,加害人理应及时支付违法损害赔偿金,以使赔偿金的孳息尽早归于受害人,尽可能减少受害人的损失。若违法损害赔偿金不计付利息,则会使受害人的直接损失无法得到全部赔偿,甚至可能促使加害人拖延履行赔偿义务。故,未及时支付赔偿金所产生的利息亦属于直接损失的范围,应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