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不愿意协商处理事故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些人是完全没有任何的责任,纯粹是受害者,在这时候责任者也会与受害者进行协商,希望双方能够进行和解,避免事故继续发生带来麻烦,那么,受害人不愿意协商处理事故怎么办?下面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受害人之间不愿意自行协商解决时,当事人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保护现场,等候交通民警的处理。当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后又出现争议,可以当时双方填写的《协议书》作为认定事故事实的证据,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依据。
保险公司能帮助索赔吗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