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非法行医因为行为人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缺乏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资格,所以非法行医往往造成患者重大的人身伤害,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死亡。另一方面,我国也在不断的加强罪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不少关于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
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是指行医者在没有取得合格的医生执业资格时就擅自从事医疗活动,那么,对于非法行医者应该给予怎样的刑罚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非法行医罪的知识。 非法行医罪量刑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的构成要件: 一.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更多]
益阳刑事律师汪志龙:非法行医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更多]
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703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6 年 12 月 20 日起施……[更多]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有何区别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更多]
江湖郎中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一、江湖郎中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江湖郎中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从2011年5月开始,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李某在湖南省桃源县某镇非法行医。2011年12月30日,李某为肖某治疗风湿病,肖某在服用了李某自制的6粒胶囊后,出现发抖等症状,并于当晚23时死亡。……[更多]
非法行医适用《民法通则》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作者:李圣 来源:自创 URL地址:URL 受原告委托本代理人就庭审过程中的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补充代理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关注: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被告XX镇医院非法行医。 人民法院已经明确查明被告XX镇医院所聘用的护士施XX没有护士执照,医生孟……[更多]
医院同样可构成非法行医的主体
作者:李圣 来源:自创 URL地址:URL 受原告委托本代理人就2007年6月15日庭审过程中的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补充代理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关注: 一、本案以延庆县XXX医院作为被告主体,完全适格。 2006年10月2日8时患者曹凤兰到被告延庆县XXX医院挂号就医……[更多]
非法行医处罚范围以及非法行医处罚金额是多少
一、非法行医行为构成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更多]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更多]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概念
非法行医罪和医疗事故罪概念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的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