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失职是相应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相应职务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罪行。本罪主要在于保护动植物以及人们的安全。专门规定相应条文来规范这一行为。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动植物检疫失职案(第413条第2款)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
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刑事诉讼知识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概念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概念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概念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更多]
刑事诉讼知识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客观要件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客观要件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www.lvsoso.com) 严重不负责任,是一种严重违背职责义务的行为……[更多]
刑事诉讼知识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罚 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更多]
[刑事责任]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如何适用刑罚?
对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如何适用刑罚? 根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更多]
【法定罪名】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413条第2款)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413条第2款) [释义]本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更多]
对动植物检疫失职案如何掌握立案标准?
对动植物检疫失职案如何掌握立案标准?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