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时应当审查对方的纳税资格,并在合同中完善当事人名称和相关信息
(1)“营改增”之后,原来的服务提供方可能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的纳税资格,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否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评定报价,从而有利于节约成本、降低税负,达到合理控税,降本增效的目的。
(2)要提高合同双方名称的规范性要求。增值税体系下服务接受方需要把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主动提供给服务提供方,用于服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合同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等
增值税税率相对于营业税税率较高,如果不能向上下游相对方转嫁税负,服务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税负将明显上升。因此,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鉴于采购过程中,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有必要在合同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3、合同中对不同税率的服务内容应当分项核算
营改增之后,同一家企业可能提供多种税率的服务,甚至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多种税率项目的情况也会经常发生。
对兼营的不同业务,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明确地根据交易行为描述具体的服务内容,并进行分项的明细核算,以免带来税务风险。
4、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
(1)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到抵扣环节,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发票不合规,都将给受票方造成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同时考虑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的付款方式条款,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假发票等情况发生。
(2)另外,增值税发票有在180天内认证的要求,合同中应当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可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5、三流不一致的风险如何规避?
(1)为了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国税总局曾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所谓“三流一致”,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
(2)合同中应当约定由供应方提供其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及相应的物流运输信息。如果货物由供应方指定的第三方发出,为了避免三流不一致、导致虚开发票的行为,需要明确供应方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
(3)对于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形,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的方式减少风险,或者也可通过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来解决,但需要提供相应委托协议,以防止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当然,在实际签订合同时仍需要根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6、对于跨期合同的处理
(1)营改增后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应将未执行部分涉及的税金,由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合同条款修订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涉税事项界定不清晰,可能存在重复征税的风险;二是合同对增值税发票信息不明确,取得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导致增值税进行税款不得抵扣,增加税负;三是未执行完的事项如涉及增值税多个税目,而从合同条款上没有详细区分不同税税率项目的合同价格,可能导致从高税率征税。
(2)对于上述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避:一是要严格区分合同执行时间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义务在营改增之前的,按原合同条款执行;如纳税义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后的,应与合同方签订相对应的补充协议;二是需要明确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以及合同双方银行账户和纳税人信息,保证合规使用增值税发票;三是对部分供应商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按照营改增政策要求,修改合同总价、不含税价格、增值税金额,明确提供发票类型、价款结算方式与开票事宜等内容。
7、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标的发生变更时发票的开具与处理
(1)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兼营的风险,需要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己方有利。必要时,己方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
(2)合同变更如果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当约定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收票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则可以由开票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开票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关注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其他细节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服务的范围大幅增加,很多企业的业务可能是跨境服务。根据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境内单位在境外建筑服务、文体业服务是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此时可以在合同中对履约地点、期限、方式等进行合理的选择,以便税务机关审查时能够准确认定是否符合免税政策。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工程合同签订的条件具备条件
工程合同签订的条件具备条件 我们在做工程的时候是需要和其他公司签订一些工程合同的,比如说分包和承包合同,那么对于这些工程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更多]
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怎么办
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对合同的标的进行确定,例如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价格等的问题,而合同签订后,合同的标的是可能会产生一些变化的,那么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怎么办?下面由吴丁亚律师 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如何处理 合……[更多]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怎么走
集体合同签订流程怎么走 关于集体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帮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集体合同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集体合同由谁签订 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 (一)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更多]
关于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关于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时应该注意,一定要在签订合同时,写明要转让的是部分权利还是全部的权利。由于著作财产权……[更多]
合同签订,不能忽略的12项法律问题
【摘要】: 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往来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合同的签订。在您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不能忽略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一、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变更的效力 合同一经正式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口头更改的合同,可以变更合同。注意保留证据,避……[更多]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现在社会,诚信缺失,引发大量的经济纠纷。当纠纷来临的时候,自身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证据的完整性成为关键。虽然,大家的法律意识已经提升到新的高度,但是经济纠纷双方的法律意识是同步上升的,只有站在比对方更高的高度,才能占据更有利的地位。……[更多]
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人陷阱
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人陷阱 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屋产权人签订。但若购房人忽略验证合同签订人是否是产权人,及该房屋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则产权人或其他共有权人若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那么,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更多]
合同签订及证据保存
合同签订及证据保存 合同签订及证据保存等存在问题,给对方提供了可乘之机。合同签订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小小的忽略常常导致重大的损失。证据收集保存更是十分重要,没有了证据,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相关阅读: 山东青岛合同纠纷资深律师:郑小松律师 山东……[更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施工企业只有遵循合同的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并通过自身合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满意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