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有什么条件

2019年04月10日13:4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二、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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