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离婚要带:本人的户口薄、省份证;
(2)华侨离婚时需要带:中国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居民离婚要带: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居民离婚要带: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离婚要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离婚证(各一本)。
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底版。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