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离婚是一项重要的身份行为,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办理离婚时应出具的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名的。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見。港澳胎居民、华侨、外国人于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所在地办理。港澳台居民还应当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履行证件。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双方是否确系自愿,是否对、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审查双方协议内容是否合法,需要强调的是“感情确系破裂”不是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要件。
3、登记取证
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注销结婚证。从取得离婚证起夫妻关系解除,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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