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离婚,离婚程序怎么走

2019年04月12日11:3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一、离婚有哪些方式

离婚有两种方式:

1、行政方式,即,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诉讼方式,即,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或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怎样才能离婚呢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在双方对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因长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可以参照诉讼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有相应的简便操作方式,针对这种一致的情况,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二)、诉讼离婚

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

至于到何地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吸毒、撕X、离婚,为何你如此关注明星负面新闻?这里给你答案!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程序知识排行榜
离婚程序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