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未满十八岁,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看情况。
如果子女犯罪时,已满16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其独自承担,原监护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1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岁,在诉讼时已满18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应当适用这个规定。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三、未满18岁犯罪会不会连累监护人
刑事责任方面。未满18岁的人犯罪属于个人行为,只要监护人或家长没有参与,就不会牵连他们,只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方面。对于未满18岁的人犯罪的,其监护人或家长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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