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分割离婚财产?

2019年04月19日17:2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一、夫妻的财产约定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书面形式的约定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前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准夫妻能够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草拟一份内容明确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协议。为了使协议能够真正体现双方的协商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帮助起草协议,并见证协议。

夫妻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归属的方式,在中老年婚姻、再婚婚姻、夫妻双方财产差距较大的婚姻等可能发生财产争议的中采用较多。

口头形式的约定

不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是否也可以呢?回答是肯定。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

但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一旦不认帐,就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登记之日起至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一方或双方对外享有的。

(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七)其他以夫妻关系存续期的合法收入购置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

(八)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的,修缮、扩建后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

(九)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在其他企业中的投资。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吸毒、撕X、离婚,为何你如此关注明星负面新闻?这里给你答案!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知识排行榜
离婚财产分割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