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一方增加抚养费吗?

2019年04月20日14:3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案例简介]

有位叫高X的中学生,在他5岁时,父母离了婚。当时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孩子归母亲抚养,父亲每月负担生活费80元。当时高X年幼,生活费用也比较少。现在高X已读中学,生活费和教育费相应增加,他的母亲所在单位处于停产瘫痪状态,还要赡养外婆,家中生活很困难。而高X的父亲在一家外企工作,收入很高。为此高X向父亲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他的父亲不同意增加,高X只好诉至法院。

[审理结果]

法院支持高X的诉讼请求,责令他的父亲增加抚养费。

[点评]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因为上述协议和判决中的原定数额,是根据当时子女的正常需要和父母的经济情况确定的。如果后来情况发生变化,子女的需要有所增加,父母在经济上又有此能力,那么就应根据新的情况,满足子女提出的合理要求。

增加费的条件是:子女因疾病、升学等实际需要有所增加,原数额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子女提出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适当,要求合理;给付者有给付能力的。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可以适当增加子女抚养费。本案中的高X,他父母离婚时议定的抚养数额和目前高X的实际生活需要差距较大,现在母亲收入低,父亲收入高,父亲又有担负能力,因此他提出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法院判决正确。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子女抚养知识排行榜
子女抚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