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届时经法院调解不成会判决离婚。即便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半年以后对方仍然可以再次提出离婚起诉,如此反复起诉,法院总归会判离婚的。如果这段婚姻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最好趁早结束,因为根据你说的情况,现在小孩还在哺乳期,而且离婚是因为你老公有外遇而导致。
你还可以向对方要求精神赔偿,法院也会支持。但如果你继续维持婚姻,等到若干年以后再离婚的时候,你老公不承认他在你生孩子期间有外遇的话,以上几个诉讼请求都可能会有很大争执。
分居只能作为离婚的一个证据,没有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自动离婚这一说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因此,如果作为事实离婚,而且是因为分居的原因的话,那么你作为夫妻关系的一方,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对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具体的问题还是要具体来看,建议及早请律师来解决。对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才会有专业的考量,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