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岁、汉族
籍贯:---省--县---市---新街
职业:---省---超市员工
住址:省----新街
联系电话:135-------
被告:----、----、---周岁、汉族
籍贯:---省---市---村
职业:务工
住址:---省-------县---村
联系电话:159----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经人介绍相识,于----年1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男孩,取名---,原告与被告自---年3月分居至今。
离婚理由:由于婚前双方接触了解较少,婚后被告脾气暴躁的真正面目才暴露出来,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三天两头无故打、骂原告,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采取卑劣的手段,对原告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曾经多次打伤原告、赌博成性,毫无家庭责任感,严重危害原告的身心健康。
原告与被告自---年---月分居至今,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彼此积怨。被告在分居期间长期与一女子同居,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原告认为,双方性格不合,分居长达----年时间,毫无夫妻感情可言,毫无和好可能。强烈要求和被告离婚。
为维护原告婚姻自由权利,依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
此致
敬礼
----市---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5年---月---日
附:
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身份证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