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收费开始执行新标准,初次鉴定费标准每案例200元,最终鉴定费标准每案例750元。
此外,市物价局还规定,鉴定所需的检查费按医疗收费标准收取;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结果为疾病与工伤无关联、供养亲属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的结论没有变化所产生的鉴定费用由申请者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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