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新设立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

2019年04月29日16:1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我企业经批准将某企业的债权转为股权,我们再拥有该企业的股权并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使用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请问在办理更名时还用交契税吗

  答:财税[2008]175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所以,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公司设立知识排行榜
公司设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