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免费咨询成都在线律师—法帮网】公司注销后个人能否承担责任债务纠纷案

2019年05月05日15:2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公司注销后个人能否承担责任?

2002年邓某代表投资有限公司与我签了份投资服务协议,我出资十万,两年半后他还我十六万,到期后他没有履行协议,又以私人名义写了还债协议,多次催他,他表示愿意还债,可就没钱。后来公司注销了,他离了婚也躲了起来,我该怎么办,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起诉吗?求助求助

解答:

对方以私人名义给你写了还债协议,已经由公司债务转变为私人债务,你完全可以向他私人要求按协议偿还债务,至于他离婚,如果该债务是他婚姻期间的对外债务,你可要求对方夫妻偿还婚姻期间对你的债务。由于对方已经有意躲避,所以该案执行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你可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该案子,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保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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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概念及范围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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