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样本(二)
合同号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电传:?电挂: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电传:?电挂: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厂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的要求,购进或租进?(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1和4,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2—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不属于乙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2)租赁物件在本合同规定的场所安装或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或迁移安装使用地点。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2-3)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可采取留购或续租的方式进行处理。
1、留购
甲方同意按附表第12项所列的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租金及名义货价付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自动转归乙方。
2、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本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3-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