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投资退税审批
服务对象
外国投资者或受托外商投资企业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外国投资者或受托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报告
2、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审批表
3、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增资前后或被投资企业的)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增资前后或被投资企业的)
5、外管局出具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复印件
6、董事会再投资决议复印件
7、再投资后或被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8、再投资的入帐凭证或被投资企业出具的收款、入帐凭证复印件
9、再投资额所属年度审计报告和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复印件
10、再投资额所属年度已缴所得税税单复印件及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审核表复印件
1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文书流转程序与环节
纳税人→城区各局(或开发区局→市局→开发区局)→纳税人
办理责任单位
城区各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城区各局在10个工作日内批复。开发区局在10个工作日内转报市局,市局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