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法治评论 >

代客“吵架”收小费? 情节严重或入罪!

2019年05月11日15:42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代客“吵架”收小费? 情节严重或入罪!

  代客“吵架”收小费?

  情节严重或入罪!

  ——从“代客吵架”服务热卖谈个体的规则意识与心智成长

  奇葩时代、奇葩事多。商业发展,无所不商。最近一种特殊奇葩行业竟然被好事者拉倒线上公然叫卖——“代客吵架”或曰“代客骂街”服务热卖,也引得众说纷纭。

  根据相关网络媒体描述与笔者网搜,在淘宝上,与此相关的业务的确不少,该“商品”或服务提供往往都会被以5元到200元或者更高的价格,挂在了商品展示页面。“代吵架”可以电话、也可以短信,但如果是地方方言,则需要加价。还有不少“单子”并不在淘宝线上下单,更多以微信支付完成。有商家甚至于标榜自己“专业代吵架,擅长解决各种纠纷,技术过硬,从未失手”。众多商家将这一服务标注为“私人服务”等。

  通过浏览一些相关网页,发现其中有一些很有意思的特点;感觉上最近天气和空气都不适宜写文章做说法,换言之,现在很多大主题太过严肃,也不适合展开探索,就这个代客吵架代客骂街的现象,我想啰嗦几句倒也不会有什么大麻烦。

  1、网络本来非净地,代客吵架多欺诈——

  尽管一些商家信誓旦旦地承诺诚信经营,包你吵赢,价位到家甚至可以:“帮你骂到对方开始怀疑人生”。根据来自河南的一条大河报报道,五一假期,就有一位郑州的张女士因为被朋友欠款1000元多次讨要无果,一时咽不下这口气。就在网上花了58元购买了这一项“代吵架”服务,结果是气没有吵出去,听了商家发来的骂人录音,感觉到并没有骂赢对方,就觉得商家是在忽悠她,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随后,和商家进行交涉,对方没有理她,并直接拉黑了。张女士自己一想起来却更加窝火;究竟是货不对板,还是因为这个行业压根儿就没有技术服务指标或者服务标准可以参考,总之,结果就是她认为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而从相关深度调研媒体公开的“代客吵架”行业的成交量来看,所呈现的数据却似乎并不太理想。大多商家的成交数据在个位数。

  看到张女士的经历以及网络曝出成交量低迷的现状,根据笔者一贯的社会经验判断,这可能有两种解释——其一就是“代客吵架”行业大多都可能涉嫌吹牛和欺诈,其次就是地下交易不声张。所以想来大多数商家都会选择在线下通过QQ、或微信支付的方式进行交易。所以不敢公开成交量;另一方面,如果商家不吹牛又招引不来类似于张女士这样的顾客,而大凡是不那么正大光明的职业,比如涉嫌引诱色情、涉嫌夹带私货、涉嫌违禁物品或违禁书刊网页的生意甚至于收账追数的,这些即便称之为灰色行业,也大多会具有一定的欺诈性,经营者往往都会以相伴欺诈的手段以弥补无法规模化经营给自己带来成本过大的亏空。想来这个行业也是一样,吹吹牛可以,毕竟还不适合于公开纳税经营的专业化程度以及规模化扩展。

  2、方言服务需加价,高价也难赢四川话——

  网曝这些吵架服务商或者提供商还对于服务类别做了客户需求 的细分,根据吵架对象还可以提供方言服务,比如四川话等,不过价格也要贵一些,需要另外加收30-80元的特别服务费用。我起初还在那里遐想连篇啊,难道这意味着四川话骂街也是沾染了“川普”总统的光,因为是川普地位更高,就显得更洋气一些。亦或者四川那边人更容易生气,所以市场需求过旺所以水涨船高了。后来发现一些价目表才晓得原来是我完全是想多了。

  这一类价目表大概是“专业帮人吵架,一小时收费30元。不同区域,收费也不同。比如上海加10元,东北人加30,武汉加50,四川话加80,而重庆哪,服务商压根就不接单”究其原因则是——“加再多钱也没用,吵也吵不赢”。你觉得中国哪个地方的人最会吵架?为什么?原来那个地域的人都是吵架行业的战斗机——欧耶!

  3、骂街也能混营生? 一言不合先说法;代客“吵架”收小费?情节严重或入罪!

  ——

  透析类似的代客“吵架”业务,实际上包含着三方的三角法律关系——其一是委托者和“吵架”目标之间的矛盾关系,这种是本来矛盾,也可能涉及利益冲突或者情绪冲突,也可能涉及到原有其他的违法犯罪因素;其次是委托者和受托者就“代客吵架”发生的委托关系或雇佣关系;其三就是受托者实施“代客吵架”而和“受骂者”基于后果轻重或情节恶劣程度发生的可能涉嫌民事侵权、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的三种行为后果。

  仅就第二种关系来看,二者可以说也算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但从性质上说,被委托吵架的人则是借帮人吵架之名去谋取非法或者侵权利益,这种利益应该说不是正常的经济利益而是一种不正当的精神利益。这种商家所提供的服务因为涉嫌民事侵权和行政违法,也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是违背社会公德的,因为《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果以此牟利,其所得也属于违法所得,应该没收。如果支付费用也可以要求退还甚至于没收所得,因为双方的民事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因此无论是自己还是所谓的“代客”,随意对他人进行辱骂,侵犯他人权益,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就第三种关系来看,首先是违反社会普世价值,违反基本道德,因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辱骂别人实际上也降低了自己的人格形象和道德水准。

  其次,网上收费代人吵架骂人,属于违法行为。吵架骂人侮辱人格,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代吵架骂人违反行政管理处罚法,应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再次代吵架骂人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若情节严重(包括是的被骂者产生严重后果如自杀或者因此得了精神疾病)时,无论是受托“代客”也好,自为也好,只要是吵架、骂人的行为都可能因为扰乱公共秩序或者侮辱他人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构成侮辱罪、寻衅滋事罪。同样,“利用‘呼死你’等外挂软件对他人进行骚扰,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话、休息和工作,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和身体健康权。如果这种手段的实施是为即将开始的犯罪进行前期准备,情节严重,也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雇佣他人辱骂因具有教唆、指使情节构成共犯,一样被追究法律责任,也同样需承担责任。

  第三,对于网络交易平台来说,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说,“专业代骂”貌似“开玩笑”的背后却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经营者如此这般公开地拿法律开玩笑,不仅仅不是帮忙化解委托者的怨气,很可能会惹来大众或者管理部门的脾气而惹火上身。

  4、骂人怒气何处来,一言不合再分析;少年心智待成长,尤须关注心智化——

  “专业代骂”博动眼球,网络服务又出奇葩,那么究竟是那一类人是主要的目标客户哪?经过调查发现,“代吵架”或“专业代骂”的购买者多为青少年群体。

  经过媒体记者调研发现,使用“呼死你”等短信、电话恶意轰炸大多来自于暴力催收贷款的有组织团体;而购买“代骂挨骂”服务的多为随机性较强、下单更零散的青少年群体。比如一些大学生表示,购买“专业代骂”的原因竟然就是“打游戏排到猪队友,就会挂机甩锅和骂人,但我自己嘴笨,吵又吵不过,骂又骂不赢,我实在气不过买了个代骂”在他们看来,玩游戏出现“骂战”十分常见,找“代骂”就像买“装备”或者购买“代客泊车”之类的服务一样,都是一种求援行为。还有一类同样是基于精神需求——另外一些年轻人则是因为追星,贴粉,在贴吧、微博上因为维护自己的“偶像”、“爱豆”和他人发生口角,转而寻求“代骂”服务。

  现代人吃五谷杂粮加诸般化学毒素孰能无病,现代青年穿行奇葩时代见各色不端谁能无火。人是一种心理动物,首先也是一种情绪动物,骂人甚至于打人伤人的冲动谁人都有;人也是一种理性动物,要讲求效果计算后果,所以难免就要有时候忍气憋气。老话说,人生百年不如意事常八九。而接纳包容这种不如意,依照社会规则把我们的各种欲望和心智重新调整,或者说每一个体心智成长,正是人类个体生命和人类社会互相砥砺磨合的一大使命。

  王小波说,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于自己无能的愤怒。而大多数年轻人找不到自己愤怒的根源和方向,所以向外投射也是非常正常的。因此,这种找人代骂或吵架现象的背后,很可能已经暴露出委托者对于面对冲突的矛盾和逃避心态,因为吵架也好,骂人也好,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激烈的冲突;而我们长期推行应试教育的统一和被动接受的模式也会造成青少年个性心理发育不良,往往也会造成年轻人的心理莫名愤怒与无助的情绪;换言之,正是家庭或学校教育过于单纯或压抑并没有满足或关注到青少年的心理宣泄需求和个性成长,甚至于有可能心理扭曲形成青少年特定的“被动模式”不习惯于“表达自我”也会使得一些青少年失去了自主表达愤怒的能量与能力,恰恰可能就是心理能量不足或者说心智化层次比较低的状态,很多青少年对于冲突是比较恐惧和逃避的,所以他们遇到让自己愤怒的事情,就不敢或者说不会表达愤怒,而选择了一味逃避,不去面对,才可能会花钱购买“代骂”这种服务代替自己表达愤怒,这实际上还是小孩子一遇到困难遇到难题甚至遇到心理承受不了的问题而去找妈妈找爸爸来代替自己是一样的,实际是小孩子被找家长时候花钱雇请他人代替扮演父母出面见老师闹剧的另外一个版本。

  其实也不单单青少年,囿于传统文化某种程度上说都具有着压抑个体个性心理能量的因素,使得心智化不足成为传统文化背景下国人个性心理发育先天不足的主色调。任何一个人的行为背后总有其一定心理因素,比如动机、欲望、需求、情绪等等,这些东西有可能是相对稳定的,也有可能会在一段时期或者一定条件下不断变化。描述这种变化的心智化是近年以来因为关注自我成长而引入的一个西方心理学概念。所谓的心智化就是讲一个人心理成长的问题,心智化不足就是不成长,就是当一个人仅仅陷入到从自己的欲望或愿望出发,总是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要求去控制或者指使他人的状态里,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社会地位有多高,在心理上他大概总是相当于一个婴幼儿的状态。据说有一本书叫做《巨婴国》,大概也是写的这种文化或心理现象。但是,当一个人开始试图从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角度去察觉、理解和共情自己与他人共同互动的这种状态就是个体的心智化成长过程,这也是个体心智成长逐步达到心理成人的过程,实际上是个体适应和学习、运用社会规则以一个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社会生活和不断融入社会生活的过程。因此,所谓的心智化,就是指个体生命成长之中在兼顾周边关系和环境规则并在与他人互动之中发育自身能量的一种心理能力的增强,能够想象和感受到自己以及其他人的心理和情绪的状态,对于自我和他人的情绪、动机、意图、甚至信念、理解以及认知等方面的察觉、辨识、感受与接纳的状态。心智化涉及的是“自我”,“他人”,“想法”,“感受”这四个维度范围内的心理能量波动。一个人要学习处理好这四个维度下互动的自我以及他人关系,最重要就是就要有界限感,要尊重他人的边界。成人的境界就是要有心理能量在尊重和平衡关系的基础上能够做到自主选择,自我负责,自我承担。这就要求你的心理能够具有一定的超越性,当你在一段关系中时,保持好奇、客观、公平、开放、不带评判地感受觉察自我与他人的现状甚至于过去状态,你的共情能量与同理心就会大大增强,如果我们都能做到、更加持续性的做到,拥有这样心理能量的状态就是一个完成了心智化或者说是心智成熟的状态,也是一种会更令人(包括自己和他人)更轻松快乐的状态。反过来说,比如愤怒,当你生一个人的气时,你会想着去指责、而不是理解对方。这个时候你对于自己或对方的感觉、察觉和认知很可能也都是扭曲的。心智化就是指能够觉察到自我和他人心智中正在发生着什么,自己和他人心中的想法和感受。遗憾的是,在传统文化背景下虽然似乎也有近似于心智化的现象,但我觉得其实称为心机化更贴近,传统文化在压抑自我的同时并没有尊重他人和界限感,似乎更强调个人或者己方的制胜方法和手段,比如孙子兵法,法家学说等等,三国演义等等都有对于他人动机情感和心理状态的揣测和预测,但是传统文化的基础色调则在于一方面是以随意性较强的道德标杆作为评价他人行为的标尺,内心之中无自律,实际上的地基则是忽视了内在自我成长以及自我尊重,使得个体的自信心与自我价值感不强,更多是以优越感来作为生命坐标的底色,所以更加偏重于控制模式,实则内心能量不足,表面人人都有集体荣誉实则人人都有一个皇帝梦也是巨婴梦,顺势则趾高气扬,自豪十足,实则既缺乏包容别人的精神,又缺乏自律标尺,理念上方向感容易聚焦在突出自我控制力的比较优势层面,情绪上无界限感,行为上无规则感。因为没有界限和对于他人的尊重,同理心,所以容易对于他人愤怒,自己愤怒解决不了,就总是想假手其他力量、其他能量以满足确保心理优势之需求。这实际上就是孩童模式,愤怒总是外向投放能量,把根源指责外人或他人,所以要找他人(发挥出类似于父母的功能)给自己出气。而基于比较包容的宗教文化基础的西方心理学理论偏重于个体成长与对他人的包容尊重层次,强调个体成长,也强调尊重他人边界,在社会规则侧面更强调法律规则等对于人性的承认和尊重。

  退回头来看“代客吵架”或“代客骂街”,假设这仅仅是宣示全社会包容精神的一种社会幽默,的确也无伤大雅。但是确实网络上有很多这类似服务,就代表了存在一定的市场而代表着存在较多一种社会不和谐需要调剂与化解。当“骂街”堂而皇之地成为一种营业模式,实际上既代表着愤怒太多,正能量与社会公平感不足,也代表着有一些人如同孩童一样,个人心智不够成长,不能独立处理自己的愤怒,需要仰仗他人为自己出气,所以才会有市场需求。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男子有偿抢购705张火车票被批捕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