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2019年05月15日13:5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委托合同】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深圳深远专利商标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委托代办服务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商标在第类向国家商标局的申请注册,共个。

二、乙方负责甲方的商标注册查询、申请申报、形式审查的修正,直到取得国家商标局签章的《受理通知书》并待该申请结案为止。

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步骤收费形式,具体项目为:

1、商标设计费元。

2、商标查询选择如下方式:

□商标按□中文□英文□中英文项目包干查询,包干查询费元。

□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元,英文或拼音元。

3、商标申请注册官方费用元,代理费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申请注册费用元,并及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五、甲方委托之商标检索,乙方按甲方提供之先后顺序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检索;正常情况下乙方商标查询须在24小时内出检索结果,并通知甲方。

六、由甲方提供之商标经检索通过后,甲方须在两周内向乙方提供有关商标注册申办资料证

明,办理注册,如因注册延误导致盲区内委托人外的其余在先申请,乙方概不负责。

七、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

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

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十、免责声明:申请前检索非万能,也非必须,完全出于甲方意愿,乙方作为甲方代理人,为甲方免费提供商标注册信息查询,并且可以为甲方进一步进行商标局内部收费查询,无论何种检索,根据国际惯例,查询所涉及的商标注册信息不含最近申请的盲区信息,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信息,不含根据国际双边或者多边公约、条约、协定等享有优先权的信息,仅供参考,无任何法律效力。

鉴于上述情况,商标检索结果仅供甲方参考。尽管如此,乙方仍承诺,会尽最大努力向甲方提供尽可能准确与新近的商标申请、注册信息,并及时通知甲方。

如有不准确的商标注册信息,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编辑出版的《商标公告》为准。

甲方:乙方:深圳深远专利商标事务所

年月日年月日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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