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国际商标费用的缴纳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必要的注册费和规费需用瑞士法郎支付。必要的注册费和规费主要包括:国际注册费;附加规费;商品和服务分类规费;使用宽展期的附加规费;变更登记规费;提供国际注册内容的资料规费;加急服务以及其他未规定的服务规费。
二、费用应预先缴纳。各项费用如果不预先缴纳,国际局将暂缓办理各有关的事宜直到国际局收到相应的费用为止。
三、费用应由申请人或所有人,或由申请人、所有人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向国际局缴纳。
四、付费时应附有付费用途的说明,指出有关的商标以及申请人名义。如果欲付的费用涉及到国际注册簿在录的商标,则应在付费时指出该国际注册商标所有人名义、该商标国际注册日期以及编号。
五、各有关规费可以下述方式向国际局缴纳:
第一,从设在国际局的现金帐户中提取费用向国际局缴纳;
第二,向国际局银行帐户转帐(即日内瓦瑞士信贷分行设在国际局的分理处,帐号487080—81);
第三,支票;
第四,向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邮政支票帐户(帐号:12—5000—8)支付或转帐;
第五,现金支付。
根据我国目前企业的实际,为方便企业向国际局缴纳各有关的费用,我国对这些缴纳的方式作了适当的变通,即所有就向国际局缴纳的各有关费用不直接向国际局缴纳,而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向国际局缴纳,具体方式是:通过中国银行转帐交商标局,或通过中国银行汇款交商标局,或直接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费用后,以前述方式向国际局缴纳。
另外,通过商标局缴纳费用的外汇币不仅仅限于瑞士法郎一种,还可以用美无和港币支付。用美元和港币支付各有关费用的,需与相应的瑞士法郎等值,以商标局向国际局交汇当天的兑换率为准,不足的部分需补充,多余的部分将退回。国际局收取的各有关费用必须是瑞士法郎,那么商标局收到用美无和港币支付的费用后,需到中国银行兑换成瑞士法郎,按规定,中国银行要收取兑换手续费。虽然这笔手续费数额非常小,但仍要求申请人以外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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