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的公告

2019年05月17日16:2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关于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的公告我国是尼斯联盟的成员国,《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已经尼斯联盟第二十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修改,形成《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我国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自该日起,凡向我局申请商标注册的,均须使用新版分类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对《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九版的修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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