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用】专利申请费的缴纳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与减缓
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它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实施细则对此作了具体规定,现就申请费说明如下:
1.缴纳申请费的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它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面交。通过邮寄方式申请专利的申请人,以收到专利局寄去的受理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要求可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申请费。汇付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面粘贴缴款单,在其中写明专利申请号、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费用名称以及发明创造名称。
通过银行使用电子联行方式汇付申请费的,应当要求银行在费用用途栏目中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的简称,但这种要求银行要按照拍发电报专门收费。费用名称简称一般可以用第一个字,例如“申”表示申请费。
申请人无论使用何种方式缴费,缴费时未写明申请号及费用名称的,或者写错的,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2.缴纳申请费的时间
向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当场缴纳申请费。
向专利局邮寄申请文件的,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逾期未缴纳申请费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一般在申请人寄出申请文件后一个月内可以寄达申请人,所以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缴纳申请费。
3.缴纳日期的确定
向专利局面交申请费或其它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
向专利局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上述1的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汇出日为缴费日。但是,自汇出日至专利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提供证据的以外,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4.申请费的数额
发明专利申请费除基本申请费以外还包括文件公布印刷费4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需缴纳公布印刷费。
专利申请说明书包括附图在内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应按照每页15元缴纳申请费附加费,超过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缴纳附加费30元。
专利申请中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起每项应当缴纳申请附加费20元。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也是申请费的一部分,所以缴纳公布印刷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的期限和要求以及逾期处理是与申请费相同的。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后2个月内按照要求的优先权项数缴纳优先权要求费,逾期未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