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统计局2008年3月11日公布《2007年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63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427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
4、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60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1239元。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陕西省统计局2008年3月11日公布《2007年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63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427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
4、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60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12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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