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人身损害 >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2019年05月27日15:1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身权法】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崔某与其妻因推销小件塑料制品经常来往于普陀区各海岛,现在虾峙大岙暂住。2003年6月22日下午一时许,原告夫妻正在午休,原告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由号码为13587040xxx的手机发来的短信:“进的门来笑嘻嘻,三言两语成夫妻,说了半夜知心话,钞票一扔各东西”,原告妻子看到此短信后即怀疑原告有外遇,夫妻发生争吵,原告再三辩白无效后,一怒之下打了妻子,其妻随即离开原告不知去向。为此,原告开始了寻妻之旅,几天寻找未果后,原告于6月25日诉于法院,要求发短信者赔偿误工损失费1000元,差旅费3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合计6300元。 审理及评析: 法院立案受理后,6月30日,根据原告的申请,经过调查确认1358704xxxx号手记的主人系丁某后,通知丁某到法院对其进行了例行询问,并向丁某送达了诉讼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并经其同意和要求,于7月4日开庭调查。审理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发过此短信,但认为二人素不相识,确系按错号码,属误发,被告承认有过错,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表示愿适当赔偿原告。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一次性赔偿给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人民币12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当即付清。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人身损害知识排行榜
人身损害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