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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9年05月27日15:3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吉林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吉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吉林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11.47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679.04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37.44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47.36元 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230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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