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人身损害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判决

2019年05月27日16:2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身权的案例分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判决

上诉人李XX,男1969年8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伊川县平等乡辛营村。

委托代理人刘伟、赵兵,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上诉人李XX,男,1955年8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伊川县平等乡辛营村。

委托代理人宋凤存,女,1957年5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系李XX之妻,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马慧,河南绿洲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上诉人李XX因与被上诉人李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李XX于2009年4月8日向伊川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李XX赔偿其医疗费58808.21元,误工费9420元,护理费10045.6元,营养费7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250元,残疾赔偿金44540元,终身安装假肢费用9612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951.25元,交通费1497元,鉴定费12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91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共计256492.06元,扣除李XX已支付的43000元,李XX还应再赔偿其213492.06元。本案诉讼费用由李XX承担。一审法院于2009年9月23日作出伊民一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宣判后李XX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1月17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李XX的委托代理人赵兵,被上诉人李XX及委托代理人宋凤存、马慧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人身损害知识排行榜
人身损害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