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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时效三大提醒

2019年05月29日15:2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为帮助消费者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地维权,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要注重事前维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前,要充分了解相关消费信息,包括《消法》的有关规定、消委会发布的各类消费警示以及所需购买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价格、有效和安全使用的原则和条件、商品有效期以及有效期满后的注意事项等等。

二是注意保存证据。消费者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一定要持有相应的消费凭证,包括发票、保修卡、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等,作为消费维权中的法律凭证使用。

三是消费者投诉或提起诉讼要注意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事先申明的,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在现实生活中反映消费纠纷也一样,消费者不要拖很长时间再去找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等有关问题;能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人们对有关证据也难以提取,对相关情况也已淡忘。特别是实行了“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再去找厂家或商家处理,厂家或商家也无法处理。所以,购买商品后,应立即试用,出了问题及时解决。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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