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时效】梧州:消费维权延伸到网络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于7月1日开始实施后,梧州市工商局对梧州市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网上交易平台的注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初步查明实有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经营商五个,同时不少经营者依托这五个平台服务经营商的网站进行网络商品交易。
一个多月以来,梧州市工商部门通过网络交易的登记监管档案、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年检验照、查办案件、上网浏览等途径,对我市的网络商品交易和商品服务平台进行了全面摸底。同时,工商执法人员还加强与公安、通信、网络服务经营企业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重点查清本地区网络交易平台的数量、规模、布局和类别,并建立登记台账、经济户口、监管档案和电子数据库等,为今后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依据。
市工商局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工商部门已与通信部门达成初步共识,在今后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中,工商部门将与通信部门实行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的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关闭未经工商部门登记而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和提供商品交易服务的网络平台。在网络消费维权方面,工商部门将建立网上消费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指导监督网络商品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相关措施;在经营性网站设置消费投诉举报电子标识,健全网络消费维权体系,多方位开辟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与此同时,工商部门还将通过加大对网络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力度,针对网络交易主体的信用程度,建立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指标体系,实行对网络商品交易诚信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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