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时效】关于旅游消费者维权投诉索赔时效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旅游者向各级质监所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限延长为90天。
从省旅游局获悉,3·15期间,全省各地旅游部门开展了以“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消费”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
据介绍,消费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问题,游客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执法大队)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最新规定,向质监所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限由以前的60天延长为90天。超过时效的请求不予受理,游客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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