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受害人享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主张工伤赔偿也可以选择主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受害人享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主张工伤赔偿也可以选择主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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