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08年我省人身损害赔偿有关标准初步统计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505.4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055.13元/年;
三、农民人均可纯收入为5467.08元/年;
四、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053.47元/年;
五、丧葬费9659元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2008年我省人身损害赔偿有关标准初步统计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505.4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055.13元/年;
三、农民人均可纯收入为5467.08元/年;
四、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053.47元/年;
五、丧葬费9659元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