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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酬不应低于最低工资

2019年06月10日14:4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大学生为找工作而四处奔波的时候,总有一些“黑心”公司,打着招聘实习生的幌子,实则赚取学生的廉价劳动力。不仅不与实习生签订合同或协议,甚至连底薪都没有。那么用人单位用实习生究竟该不该给报酬实习生享受哪些基本权益他们的基本权益一旦被公司侵害后,有没有合法的渠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此记者采访了几位专家,请他们为实习生出几招。

实习报酬不等于工资

全国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劳动争议网首席顾问范战江表示,大学生到公司去实习不能算是一种用工行为,而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学习。范战江认为,实习生和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形成劳务关系,公司没有义务给实习生发工资。但是,因为实习生毕竟为公司服务,一些公司愿意提供给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但这不能看做“工资”,因为“工资”是用人单位付给被雇用者的“劳务费”,而实习生从公司拿到的,充其量只是一种生活的补助或补贴。

范战江提醒说,如果一些单位打着招收实习学生的名义,总是用实习生工作,只给实习生低廉的补助,节约公司用工成本的话,那就可能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时实习学生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签订实习协议必不可少

专家杨志刚律师表示,由于实习生的身份还是学生,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实习生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仲裁部门也不能受理此类仲裁要求。实习生只能通过法院民事庭与用人单位或学校打官司。只有一种纠纷庭是可以受理的,那就是冒充实习生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以“验明正身”后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仲裁。但是,即便如此,杨律师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按目前的劳动法规来看,对实习生的权益保护还处于空白阶段,实习生一旦遇上工伤等意外事故,将是非常棘手的事情。

市教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占忠提醒大学生,实习生与企业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签订实习协议,来规范实习行为。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目前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的公司不多。希望实习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实习之前主动要求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报酬有最低标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向记者解释说,作为求职前奏的实习一直纠纷最多,据有关专家介绍,早在2004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学生实习及实习报酬进行了规定,但大多数学生并不了解相关政策。

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前,须与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校外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按协议书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且报酬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协议,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按规定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付一次性费用。

名企对实习生很负责

据记者了解,很多企业对实习生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尤其是在一些规模大、正规的公司,这已经成为一种用人制度,被很好地沿用。

联想集团人力资源部校园招聘主管吴琦介绍,今年是联想集团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习生项目,该项目会从6月起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在学生来到联想集团实习之前,都会和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和保密协议,在实习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岗位会给学生支付劳务费,除此之外,每天会给学生提供免费的工作餐,对于外地的学生则会尽可能的提供住宿条件。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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