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是共同财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规定的解释(二)第11条对《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作出了相应的解释。
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而《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一方财产,指的是结婚之前一方已经拥有的财产,如果以婚前财产购置家具或房屋,或者以婚前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见,结婚以后对方即使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所购买的房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以上文章皆为法帮网小编为您主编,欢迎阅读!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相关阅读:
给你8条血一样的婚姻准则
400个离婚律师,给你8条血一样的婚姻准则 结婚不要太早 知乎@吕妮妮 讲过一件真事。 曾有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两个半大孩子。 两人结婚特别早。男的22岁,女的20岁,就怀了孕,领了证。 结婚后,天天吵。 孩子1岁半时,两人闹到了法庭。 在离婚法庭上,……[更多]
婚姻被宣告无效,财产怎么认定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均对无效婚姻做出了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 (一) 重婚的; (二)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包括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更多]
深圳婚姻案件律师
深圳婚姻案件律师 法律咨询专线:蔡律师,135,3003,0076(本人工作繁忙,请电话咨询,如遇电话时常占线,请发信息告知,本人会及时回复,推销勿扰!谢谢!) 联系单位: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值班律师:蔡律师,135,3003,0076 服务理念:专业真诚 尽职尽责 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