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法帮说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2019年06月13日17:3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贷款协议、借条、、还款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五、其他与举证有关的注意事项包括:

1、本院在使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本院举证通知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本院举证通知之次日十五日内完成举证。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

(2)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6、当事人申请鉴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7、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8、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要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9、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形成的,应该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0、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1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12、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以上文章皆为法帮网小编为您主编,欢迎阅读!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img

 

 

  相关阅读:

  【法帮说法】借钱赌博 债务咋算?

  案例1 借钱给赌徒债务如何讨 张先生:2013年12月,李某因在赌场输了钱想扳回赌本,要向我借一笔活动资金,并承诺给我高额利息。我没抵挡住高额回报的诱惑,借给了李某5万元,他也当场出具了借条一份,还款期限为2014年3月1日之前。债务到期后,我向李某催讨……[更多]

  【法帮说法】公司债务与公司债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公司债务什么是公司债两者有什么区别呢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的介绍,让大家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明确的区分公司债务与公司债之间的区别,不再将两者混淆了。 一、公司债的概念 公司债是由企业发行的债券。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一般大众举借款……[更多]

  【法帮说法】浅谈债务人死亡且遗产无人继承时债权的实现

  债务人死亡留有一定遗产,但无人继承(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目前法律尚无此规定,理论界也少有涉及。为此,笔者拟就该法律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一、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下称《民诉法……[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高利贷算不算诈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权债务知识排行榜
债权债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