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我老婆产前一直在昆华医院做产检,而且每次检测各项数值都属正常。
在2009年8月29日做的B超显示,胎儿胎位不正为“ROA”且“羊水过少”的情况下医生冒险进行试产。其间医生一直说不要紧能够生产出来。但最后还是不能顺产,又将胎儿从产道推回子宫进行剖腹产,至使胎儿严重窒息。小孩出生后因重度窒息至多脏器损伤。病情严重,随时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即使存活,有严重后遗症风险。现在小孩正在救治.医生劝我放弃治疗,朋友,家人也这样说.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你好!
院方有过错,建议先抢救孩子。同时,准备要求院方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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