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一个人被剥夺了政治权利,是否还可以上诉呢?这是生活中,很多人的疑虑。事实上,被剥夺政治权利与能否上诉之间不存在必然关系,只要符合上诉条件的人,都可以依法上诉,与他有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无关。
剥夺政治权利究竟剥夺了哪些权利呢?
根据《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由此可见,犯罪分子被剥夺的政治权利,与他能否上诉毫无关系。因为所谓剥夺政治权利,实质上是限制刑满释放的人,在出狱后某段时间内不得行使上诉四项权利而已,若他符合上诉条件的,依然可以上诉。
那么什么叫做上诉条件呢?
事实上,一个人想要行使上诉权利,首先要被人告或到法院告别人,当不服法院的判决的,才能谈及上诉问题。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也就是说,只有经法院一审且不服一审判决的,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否则想要告别人或和人打官司的,叫做起诉。
同时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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