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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说法】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2019年06月26日15:4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点评:

网友提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解答:赔偿是义务人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调解结案后向权利人支付损害赔偿费用的行为。义务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负有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负有交通事故责任时,赔偿义务人是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但是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是国家机关时,该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才承担法定赔偿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仅赔偿时产的直接损失。财产直接损失是指被交通事故损毁财物的实际价值,包括被损毁的车辆、物品、道路、设施、建筑物和牲畜等。至于由直接损失引起或牵联的其他可得利益损失,则是间接损失,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列。

医疗费、误工损失等;还包括对死者家属精神上的损害。对死者家属给予一定的死亡补偿费,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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