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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有了新标准

2019年07月01日16:4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点评:

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为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也要处罚50元

 

本报讯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今后将被严格区分。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南宁市将按照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对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这两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中还包括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的行为。

 

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驶加大了处罚力度。由于醉酒驾车的标准尚未制定出来,交警部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只按照一般的饮酒驾车来进行处罚。在这次公布的国家标准中,饮酒驾车被规定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车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交安法》的有关规定,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扣除6分,罚款500元,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扣除12分,罚款1500元,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约束至酒醒,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1800元的罚款。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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