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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2019年07月05日18:0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点评:

借贷、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借贷(款)合同文本、借款申请书及有关凭证、借款实际用途证明材料,违约原因及责任的依据、还款通知书、贷款种类(建行、农行、工商行、人行、外汇)、利率依据、计算方法、担保协议、担保财产及凭证(房、设备产权)、存放地点。

提供证据、必须注明提供人单位名称、时间、提交的复制品完整、复印件清楚,模糊缺角的不得提供;对复印件,必须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异”提交的外文书证,必须附送中文译本。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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