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执行情况有哪些?

2019年07月08日14:5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点评:

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有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其他执行场所”,是指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等。凡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因为澳门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设死刑,亦不得设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或保安处分,所以澳门的徒刑就类似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期徒刑。澳门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

一、徒刑之刑期一般最低为一个月,最高为二十五年。

二、在例外情况下,法律为徒刑所规定之最高限度得达至三十年。

三、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逾上款所指之最高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

依据台湾刑法第三十三条,有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种,期间是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减时,得减至二月未满,或加至二十年。在第三十五条,有期徒刑比死刑及无期徒刑轻,比拘役及罚金重。在第五十一条数罪并罚之方法,宣告多数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长期以上,各刑合并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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