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以小孩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产权归谁?

2019年07月09日10:4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师点评:

提问:

我与丈夫婚后出资45万元,以11岁女儿名义另外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登记。最近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就住房的处理产生争执。我认为女儿随我生活,该房应归我所有。丈夫提出,女儿是未成年人,根本没有能力购房,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请问,离婚时该房屋产权归谁

回答:

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予,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予关系成立。应当认定该赠予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你们的女儿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你与丈夫各自均无权处分,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img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法帮说法】检察院把案件驳回公安机关可以取保放人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婚姻家庭知识排行榜
婚姻家庭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