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明年元旦起,我省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必须参照同地段交易价。11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适用于2010年1月1日起新许可的拆迁项目。
根据《意见》,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要综合考虑项目性质、被拆迁房屋地块容积率、同地段周边商品住房价格、被拆迁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要充分考虑被拆迁人利益,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参照被拆迁房屋同地段房屋的交易价格,并制定鼓励选择货币补偿的优惠政策。
房地产(论坛新闻)主管部门要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及时公布不同区域房地产交易行情,作为货币补偿协商参考价。
对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可在依法确定的补偿安置标准外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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