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发生医疗纠纷肯定会涉及到取证问题,只有充足的证据才能够支持自己的观点。那么患者在医疗纠纷取证时要注意什么呢?相信很多患者及其家属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知识。
第一,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要保存好手中现有的能证明存在关系的证据,比如患者手中的门诊病历、药费单据、各种检查诊断证明等材料。
第二,如果医疗纠纷是因为“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导致的,则患者应当立即要求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对治疗使用的剩余药物、液体及治疗使用的针管、注射器具材料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如果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则必须由患者或医院代表共同对封存实物进行签字盖章;如果需要检验的,也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在封存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患者应该及时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干涉和见证下进行封存和保管工作。
第三,如果患者是住院治疗的,则应当注意对病历复印和封存。根据医疗机构的诊疗惯例,门诊病历及相关的检查影像资料由患者本人携带和保存,该部分资料一般不存在复印和封存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对患者住院病历的复印和封存问题。医疗纠纷发生后,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涂改、隐匿病历资料,患方应立即要求对病历材料予以复制,并由医疗机构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后交给患者家属,
在医患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将全部原始病历材料装在档案袋中予以封存,在封口处签名盖章并写明封存日期。因为医疗机构一般是在患者出院后,且将病历交到档案室保管后,才同意患者复印病历。这里面存在一个时间差问题,因此,患者可以根据自己对整个医疗过程的怀疑,在与主治医生或院方工作人员对话时,有目的和针对性地询问并将通话过程进行录音取证。必要时,可以用相机或手机将医生书写的尚未归档的病历拍下来保存,以防止病历在归档前被篡改。
最后一点,如果医疗纠纷发生后造成患者死亡,除了注意上述几点外,还应该注意保留尸体,不要仓促将尸体火化,以便将来为查明死因,尸检使用。在当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仅关系着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还关系到最后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赔偿。所以大家要是不幸遇到医疗纠纷的话,一定要按照小编在上文中教大家的方法来收集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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