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离婚女儿身亡后 8旬翁告外孙分遗产

2019年07月11日17:5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江丽律师点评

50多岁的李侠是贾汪人,自从10年前离婚,她很少再回这个伤心地。李侠和前夫吴升是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的,一直过得波澜不经。2003年,这对生活十多年的夫妻协议离婚,李侠向外人只称两人性格不和。

离婚协议约定:儿子吴建由前夫抚养。李侠孑然一身,之后外出打工。一晃十年过去,李侠和吴升已成陌路,尤其是吴升再婚后,两人唯一的纽带只剩儿子吴建。李侠一直单身牵挂着儿子,儿子吴建由其爷爷奶奶带大,已20多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去年3月,李侠租住的房子突然发生意外,她因煤气中毒不幸身亡。李侠虽然独自在外租房,但她2011年在贾汪买了一套房,当时付了首付,还办理商业贷款,分期付款。目前,这套房子价值30万元左右,李侠去世时还有十余万的房屋贷款没还清,吴建在母亲去世后继续还房贷。这套房子写的是李侠的名字,遗产该归谁所有呢?李侠的儿子吴建说,妈妈给他买的婚房理应归他所有。李侠的父亲也就是吴建的外公李文军认为,女儿李侠的房子他也有份。李文军和儿子李震一家住一起,李震夫妻俩也支持父亲索要房产。

今年7月,80多岁的李文军作为原告,将外孙吴建告上法庭。开庭时,李文军并没来,由他的儿媳妇作为代理人到庭。

外公告外孙要求分割房产

法庭上,李文军的儿媳妇转达了老人的意愿:外孙吴建由于父母离婚,跟李文军之间的祖孙情谊并不浓厚,在李侠离婚后极少来看望李文军。女儿李侠是个苦命人,离婚后独自外出打工,那套房子是女儿挣钱买的。如今女儿没了,李文军年纪大了,没生活来源,女儿的房产应该有他一份。因此,他要求分割女儿的这套房产和存款。

吴建说,虽然父母离婚对他伤害很大,可是母亲李侠一直都很疼爱他。“她以前老说,因为和爸爸离婚,对我很愧疚。”而李侠弥补愧疚的方式就是给他买套房子。他曾听妈妈李侠说买了一套房子,李侠还特意打电话给他说给他当婚房。“还说要过户给我。我说不要,等我结婚了,妈妈你就不要打工了,和我住一起,给我带孩子。没想到妈妈这么快就出意外了。”说着说着,这个20多岁的小伙子哭了。

今年10月,贾汪法院经审理认为,配偶、子女、父母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这起案件中的原告、被告作为父亲、子女,均有权继承李侠的遗产份额。经调解,李侠的银行存款6万元归原告李文军所有,李侠房屋归被告吴建所有。

有任何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遗产继承江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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