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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应当在哪里办理?

2019年07月16日15:1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陈光华律师点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有任何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者咨询新疆巴音郭楞律师陈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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