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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垄断竞争市场上的均衡

2019年07月18日17:4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徐明良律师点评:

​1、垄断竞争市场的短期均衡

在短期均衡实现过程中,垄断竞争市场同垄断市场一样,也会出现超额利润、收支相抵、亏损三种情况。与垄断市场不同之处在于垄断竞争厂商面对的市场需求曲线斜率较小。在考虑生产成本因素之后,垄断竞争厂商会选择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的条件下生产,即下图中的E点。E点所决定的产量为OQ*,价格为OP。由于此时的短期平均成本为OG,所以,垄断竞争厂商是有利润的,其利润为GFHP。

垄断竞争市场的短期均衡条件是:MR=MC

垄断竞争厂商在决定产量和价格的方式时与垄断厂商完全相同。另外,垄断竞争厂商也可能会有损失出现。在上图的产量OQ*下,如果短期平均收益低于短期平均成本,垄断厂商就会亏损。但无论是有利润还是亏损,在短期内都不会吸引其他厂商加入或使原有厂商退出。长期的情形则不同,因为在垄断竞争市场下,每家厂商的规模都不大,而且厂商数目很多,厂商进出市场都非常自由。所以,当厂商在短期内有利润存在时,就会吸引新的厂商加入,当厂商有亏损时,就会有厂商退出。

2、垄断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

在长期,厂商可以任意变动一切生产投入要素。如果一行业出现超额利润或亏损,会通过新厂商进入或原有厂商退出,最终使超额利润或亏损消失,从而在达到长期均衡时整个行业的超额利润为零。因此,垄断竞争与垄断不同,而是与完全竞争一样,在长期由于总收益等于总成本,只能获得正常利润。如下图所示:

在上图中,长期内垄断竞争厂商仍然会维持在MR=MC条件下生产,即图中的E点。E点所决定的产量为OQ*,价格为OP。在长期均衡时,平均收益等于平均成本,因此,利润为零。此时不会有新的厂商加入,也不会有旧的厂商退出,市场达到长期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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