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法院判决顾国真迁出母亲房屋,但他却想方设法利用“合法”的借口来规避法院的执行,他所用过的借口包括与妻子离婚、自己的其他住房已出售,女儿的抚养权被变更等等。昨天上午9时,在又一次传唤无效的情况下,黄浦法院的执行法官前往顾国真所在单位,当场宣布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今年89岁的蒋阿婆于2004年打算将自己所住地北海路的房屋出售,所得款用来安顿自己的晚年生活,希望儿子和媳妇能够迁出。可此举招来已在此屋内居住十几年的儿子和媳妇的强烈反对。经法院判决,蒋阿婆的儿子、媳妇无居住权,应迅速迁出。但自2004年4月判决生效后,顾国真没有表现出任何打算迁居的举动,对于法院的多次传唤也不予理睬。
法院查明,在执行过程中,顾国真费尽心思,运用了一系列“合法”手段来逃避执行。顾国真本来拥有2套房屋,2005年,顾国真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与妻子贡兰芳办理了协议离婚,妻子迁出系争房屋后与女儿一起搬至沪东新村。同时,顾国真将夫妻双方另一套在离婚前共同购买的,位于莲花南路的产权房卖出,使得他手头再无可供迁居的住房,直接造成了他继续占据母亲房屋的后果。为了将自己和女儿的户口留在母亲的居住处,顾国真又向法院提出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使女儿同时成为无房可供迁出的居住者。至此,顾国真通过一系列“合法”手段,将执行条件全部消除。
在昨天集中执行现场,顾国真一看见前来执行的法官,立即转身就走,态度蛮横的他还大声表示:“没什么可谈的!”执行法官当场对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以妨碍执行为由,“决定对其进行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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